水泥仿木养护的注意事项:
在常温下(平均气温不低于+5℃)采用适当的材料覆盖水泥仿木,并采取浇水润湿、防风防干、保温防冻等措施所进行的养护,称为自然养护。水泥仿木的自然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应在水泥仿木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水泥仿木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;干硬性混凝土应于完毕后立即进行养护。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℃时,不得浇水。
(2)水泥仿木浇水养护的时间:当采用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时,不得少于7天;当采用火山灰水泥、粉煤灰水泥、掺有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水泥仿木时,不得少于14天;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,水泥仿木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。
(3)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水泥仿木处于湿润状态,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。
(4)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水泥仿木,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,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。
(5)水泥仿木强度达到1.2N/m㎡前,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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